研究報告
天主教福利會媽媽之家2011-2018 服務成果與未來服務策略 |
天主教福利會媽媽之家2011-2018 服務成果與未來服務策略
丁雁琪、王海玲、古學億、林貝蓁、秦羽儀、楊淑宜
研究緣起
臺灣社會在過往年代,對於未婚懷孕經常受到道德批判與歧視,天主教福利會自1970 年代鑑於當時社會風氣與價值觀,以及關注未婚懷孕婦女與孩子的需求,因此設立媽媽之家,至今已有 50 年之歷史,提供未婚懷孕的弱勢婦女全人安置服務,除了讓懷孕婦女有安全、安心待產的生活環境外,亦有生輔員及社工與其討論孩子後續出留養之安排,是台灣非預期懷孕服務工作之先驅。
隨著教育及社會環境的發展變遷,對於未婚懷孕觀念開始有所轉變,漸從道德禁忌轉而成社會問題(任麗華,2003)。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2006)出版「未婚懷孕怎麼辦?」書中對於「未婚懷孕」建議正名為「非預期懷孕」,回歸女孩懷孕的事實來檢討未避孕或避孕失敗的原因,協助未婚懷孕者解決問題,不該因為發生在非婚姻關係中就受到異樣眼光看待。
我們的實務經驗發現,面對非預期預孕的生命危機,有些孩子在人工流產的醫學介入下來不及出生;有些則因生母選擇以結婚或同居方式與生父或現任伴侶共同撫養;亦有不少由生父母其中一方獨自或在家人協助下,以單親或隔代撫養的方式長大,或有些生母及其原生家庭選擇為孩子找一個收養家庭,讓孩子在另一個穩定家庭成長。
隨著社會環境及福利網絡對於非預期懷孕之女性的服務發展,我們關注近年需要入住本會媽媽之家的個案是否與二、三十年前個案需求存在有差異?近年來經由本會媽媽之家服務介入下,兒童留養的比例是否提高?本文目的在於描繪媽媽之家近年服務對象的輪廓,以檢視現行服務模式是否足以回應個案需求,又有哪些社會支持系統尚待建立與倡議。
壹、研究問題
一、留養優先的挑戰與兩難
參照兒童權利公約已明白揭示「兒童應在幸福、關愛與理解氣氛之家庭環境中成長,使其人格充分而和諧地發展」,多年來,本會秉持兒童應有最大的機會在家庭中成長的理念提供收養服務,為無法返家的兒童尋找永遠的家。從本會返台尋根的被收養人回饋中也發現,了解「當年出養原因」實是尋根重聚時不可迴避之問題,被收養人會想了解自己當年是否有機會在家人或社會的支持下,免於與原生家庭分離的命運?亦即,當時的出養決定是否符合被收養人的最佳利益呢?
基於上述信念與實務發現,近來本會給予許多資源致力於發展留養優先的服務。在此同時,我們也發現非預期懷孕之女性在留養過程中的艱辛不易,現實社會條件下,兒童出養亦有黃金期,如何兼顧母親與兒童之利益實為實務工作的兩難與挑戰。
二、影響留養優先的「保護因子」及「脆弱因子」
本文透過2011 至2018 曾入住本會媽媽之家之個案資料整理,期能更精準的映照日常實務中的見解,了解非預期懷孕之女性在孩子出留養抉擇上的考量,期能找出相關留養保護因子與脆弱因子,讓本會媽媽之家的服務能成為安心待產的空間,賦權母親的選擇權之外,亦同時回應兒童最佳利益,爭取出養黃金時間或減少因留養而落入高風險家庭的狀態。期許本會媽媽之家服務模式,在關注女性力量的同時亦能發揮兒童保護預防方案的積極角色。
貳、相關研究與文獻
一. 國內非預期懷孕服務概況
1. 安置服務
依據內政部統計調查國內自2011 年至2018 年間,每年約有7 千到8 千位非婚生子女(表2), 按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2018 年出版之「未成年懷孕服務資源手冊」之資料,國內目前在新北、台中、台南及台東地區共設有6 所媽媽之家(表1),主要由社福團體提供非預期懷孕之女性安置待產服務,其中,本會於2011 至2018 年期間共服務139 位非預期懷孕之女性,平均每年服務17 人,勵馨基金會於台中服務中心於2005 至2015 期間則服務110 名非預期懷孕之女性(邱淑美,2011),平均每年服務11人,善牧基金會2018 年工作報告中提及服務非預期懷孕女性的寧心園十年前每年安置數約20 件,但近年也逐漸減少,2018 年更創新低,全年僅6 案。
表1:未成年懷孕安置機構
所在縣市 |
機構名稱 |
台北 |
天主教福利會約納家園 |
台中 |
勵馨基金會春菊馨家園 |
台南 |
財團法人基督家希望之光會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寧心園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基金會附設台南私立麻二甲之家 |
台東 |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德蕾之家 |
2. 電話諮詢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因應國內未成年懷孕防治服務需求之增加,自 2004 年研擬各項 未成年懷孕之預防、處遇、後續追蹤輔導、安置等措施,其中包括在全台設置 16 個 「兩性關係及未婚懷孕諮詢專線電話」,由接線之專業社工人員,提供電話諮詢服務以 即時協助解決困惑並渡過難關。2005 年內政部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兩性關係及未婚懷 孕諮詢專線電話」績效研究,該研究建議擇一績優諮詢專線統籌辦理未成年懷孕諮 詢、轉介及後續追蹤服務,以單一窗口的電話諮詢服務,連結在地社會局及社福網 絡,提供適切即時性的服務。2007 年 社家署委託勵馨基金會設置全國統一整合性未成 年懷孕服務,包含即時性的「電話諮詢服務」及多元性的「未成年懷孕網站服務」,提 供未成年懷孕者及其重要他人求助諮詢的便利性,根據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服務 統計 2011-2017 年諮詢服務電話量可以看出電話量逐年降低(圖 1)。
一般而言,電話諮詢讓來電諮詢或求助者保有隱密性的優點,同時本會媽媽之家 的服務多以電話諮詢開啓後續入住及出留養服務,2014-2018 年非預期懷孕服務諮詢電 話統計,每年平均接聽有約 70 餘通有關非預期懷孕服務諮詢(圖 2),然而,隨著社會 價值對於非預期懷孕的責難標籤減少,因此非預期懷孕的服務求助的比例有減少的趨 勢,服務需求降低但仍有服務存在的必要性。
圖1: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電話接聽統計
資料來源:王淑芬,2015;全國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圖2:本會2014-2018非預期懷孕服務諮詢電話接聽統計
3. 網路資訊
近十年來智慧型手機與電腦網路資訊的便利性,也提供面臨非預期懷孕者透過網路查詢相關資訊,並獲得醫療或社會福利相關服務。透過Google Trends了解自2007到2020年非預期懷孕者可能透過網路查詢的字詞:事後避孕、墮胎、人工流產(圖3),可以看到這幾個字詞的檢索數都有明顯增加,推測非預期懷孕者透過網路獲取處理資訊是逐漸增加的趨勢。
圖3 : Google Trends搜尋字詞統計
4. 社區服務
現階段台灣社會對於非預期懷孕的社區服務多以教育宣導為主,勵馨基金會以講座宣導與團體工作坊進入校園宣導;善牧基金會則為協助小爸媽的親職能力提升,辦理少年父母為主的親子教養與營養照護課程。
本會近年也透過至社區、桃園女監及教會團體的力量,透過紀錄片及映後座談的方式,協助非預期懷孕者及社會大眾了解國內外收出養服務,並期盼去除對非預期懷孕的負面形象,了解本會媽媽之家資源與營造友善支持的社會環境。
5. 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
為補強社會安全防護網與維護母嬰健康,2017年國民健康署開始於部份縣市進行「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針對有健康風險因子(如:吸煙、喝酒、嚼食檳榔者、確診妊娠糖尿、藥癮及心理衛生問題),或社會經濟危險因子(如:未滿20歲、中/低收入戶)或未定期產檢者,提供關懷追蹤及轉介服務,以提升孕產兒照護品質。
該計畫立意良好,惟實際執行以來,依審計部之資料顯示該計畫2017與2018年分別收案980與1212人,均未達預定收案目標1115與1424人,且計畫經費執行率僅37.63%與61.04%,實際執行成果不理想的原因有二:一為醫療院所需另聘專責人力,影響收案意願,另外則是合作體系未建立,除醫療院所外,尚需結合社政及教育資源才能發掘有社會經濟危險因子之個案,目前國民健康署自2019年逐步改善計畫內容,以達成發掘高社會風險個案,維護母嬰健康的目標。
二. 天主教福利會媽媽之家實務服務經驗
1. 以人為本,重視生命價值的安置照顧
本會媽媽之家結合社工、生活輔導、醫療、志工、外聘講師等資源,協助非預期懷孕母親於待產期間獲得良好的分娩照顧,同時以個別與團體輔導等方式,幫助個案回顧與整理自我生活經驗,提升自我權能,認識健康的親密關係,做好重新出發前往下一階段人生的預備工作。
近年主要服務內容包括:(1)提供短期待產安全住所,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確保母嬰平安;(2)以個案及團體工作搭配衛教課程,使個案具備避孕知識,降低離院後再次非預期懷孕比率;(3)以多元方式提升個案親職育嬰技巧;(4)協助個案落實獨立生活計劃,安排明確的子女照顧計畫(包含出留養抉擇);(5)維繫個案與機構間情感連結及心理支持。
2. 媽媽之家服務概況
參考圖4之資料,本會2011至2018年媽媽之家每年服務人數,其中最多為23人,最少為11人,每年平均為17人。另參考表2,媽媽之家個案入住安置天數以31-45天為最多,其中安置時間最長的個案為247天,最短為4天。
圖4:媽媽之家2011-2018服務人數統計
表2:媽媽之家入住期間統計
服務期間 |
人數 |
百分比 |
14天以下 |
15 |
11% |
15-30天 |
38 |
27% |
31-45天 |
47 |
34% |
46-60天 |
18 |
13% |
61-75天 |
7 |
5% |
76天以上 |
14 |
10% |
合計 |
139 |
100% |
3. 落實出養必要性評估之轉銜服務
上述服務內容中,如何抉擇未來子女的照顧計畫不但是處遇重心,亦為非預期懷孕女性於安置期間核心壓力來源,媽媽之家的個案在轉介之初及入住之後,社工會與其討論孩子出生後的出養或留養安排,協調合適的家庭或網絡資源協助個案,然而,每位個案的個人與家庭、社會的資源狀況不一,不論出養或留養,對於媽媽與孩子都是艱難的決定。因此,發展出「留養優先及落實出養必要評估」的服務模式至為重要,評估指標包括:原生家庭的照顧意願與態度、身心條件、教養知能、經濟能力、支持系統、被出養人的身心發展狀況、社會環境對出養人與被出養人的接納度、及其他如非自願性懷孕等特定議題。
參、研究統計與分析
本次研究採回溯性研究方式,媽媽之家自設立以來服務個案甚多,為確保研究資料之正確性,主要以本會媽媽之家2011年至2018年服務之個案為主,另以前述之研究目標設計問卷(附件一),由婦嬰組社工按服務個案實際狀況填答,總計本次研究有139個案(表3),其中有2位的孩子已死亡,2位選擇終止孕程,其餘135位孩子之出留養狀況如表4所列:71位個案(52%)選擇出養孩子,53位選擇留養(38%),另有11位個案因失聯而無法了解孩子狀況。
表3:個案孩子的狀況
孩子狀況 |
出養 (含出養程序中) |
留養 |
不詳 |
殁 |
終止孕程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人數 |
71(52%) |
43(31%) |
10(7%) |
11(8%) |
2(1%) |
2(1%) |
總計 |
139(100%) |
一、媽媽之家入住個案基本樣貌
1. 入住個案成年女性增多
按內政部資料統計(表4),國內自2000年起未成年少女生育率自千分之14開始逐年下降,至2009年起之後則維持為千分之4。
表4:台灣未成年女性生育率統計
年度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2018 |
生育率 |
14 |
13 |
13 |
11 |
10 |
8 |
7 |
6 |
5 |
4 |
資料來源:內政部,檢索日期2020年2月4日
參考林淑芬(1985)以本會未婚媽媽之家為研究對象之論文資料,當時媽媽之家服務對象主要以20歲以下佔78.94%,對照表6,近年媽媽之家個案年齡分佈狀況:未滿20歲者已下降為45%,與目前國內未成年女性生育下降的趨勢一致(表4),另一方面,媽媽之家近期個案成年者略多於未成年者(表5),其中尤以20-29歲者居多,佔31%,可見成年女性個案於近年亦有不低的比例。
表5:媽媽之家入住個案年齡表
年齡 |
人數/百分比 |
||
未成年 |
14歲以下 |
16/12% |
62/45% |
15-17歲 |
34/24% |
||
18-19歲 |
12/9% |
||
成年 |
20-29歲 |
43/31% |
77/55% |
30-39歲 |
31/22% |
||
40歲以上 |
3/2% |
||
合計 |
139 |
2. 有身心健康議題的個案高達四成
由表6可以發現媽媽之入住個案中有高達四成(41%)有身心障礙等議題,另參照表7,少部分個案可能同時有多重的身心議題,這些身心議題以智能障礙居多數(17%),其次為精神疾病和其他疾病(例如癲癇)各佔9%,再者為曾施用毒品,佔8%。當個案有身心健康議題時將會提高孕程護理及生活照顧上的多重挑戰,例如智能障礙者困難辨識身體不適或產兆,容易發生生產風險,在適應環境及人際關係方面也需要工作人員投入更多心力支持與協助,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及避孕知能的衛教課程也需要工作人員調整授課方式及重覆上課加深印象。智能不足或精神疾病個案也受限於能力或疾病干擾而不易聚焦討論子女出留養抉擇,不論是子女出留養抉擇、或是離園計畫都很需要家人或主責社工參與及提供協助。
表6:媽媽之家個案健康狀況
健康狀況 |
未成年 |
成年 |
人數/百分比 |
良好 |
45 |
38 |
83(60%) |
身心障礙 |
17 |
39 |
56(40%) |
合計 |
61 |
78 |
139(100%) |
表7:媽媽之家個案身心障礙狀況(複選)N=139
健康狀況 |
未成年 |
成年 |
人數/百分比 |
|
良好 |
45 |
38 |
83(60%) |
|
身心 障礙 |
智能障礙 |
3 |
21 |
24(17%) |
肢體障礙 |
0 |
7 |
7(5%) |
|
視覺障礙 |
0 |
1 |
1(1%) |
|
酗酒 |
0 |
1 |
1(1%) |
|
精神疾病 |
1 |
12 |
13(9%) |
|
其他疾病 |
5 |
7 |
12(9%) |
|
曾施用毒品 |
4 |
7 |
11(8%) |
|
法定傳染疾病 |
1 |
0 |
1(1%) |
|
不詳 |
0 |
1 |
1(1%) |
3. 個案來源以社政單位轉介為主,其中二成(曾)為兒少保護安置個案
媽媽之家的個案來源以社政單位及民間社福單位轉介居多,佔56%,其次為家人親友代為求助,佔24%(表9),由此可以看出,本會提供「待產安置」是社政單位在非預期懷孕服務中的重要資源,這些社政轉介案除了非預期懷孕的困境外,往往同時面臨多重生活困難,包括缺乏支持系統、生活不穩定等脆弱處境,留養子女的客觀條件更是單薄。
表8:媽媽之家個案來源
個案來源 |
未成年 人數/百分比 |
成年 人數/百分比 |
人數/百分比 |
社政單位 |
37(60%) |
21 (27%) |
58 (42%) |
民間社福單位 |
1 (2%) |
18 (23%) |
19 (14%) |
學校 |
3(4%) |
0 |
3 (2%) |
家人親友 |
15(24%) |
18 (23%) |
33 (24%) |
自行求助 |
4 (6%) |
18 (23%) |
22 (16%) |
醫院 |
1 (2%) |
1 (2%) |
2 (1%) |
其他 |
1 (2%) |
1 (2%) |
2 (1%) |
合計 |
62(100%) |
77(100%) |
139 |
另一方面,需要關心的是有近兩成的個案曾經或仍然是兒少保護的安置案件(表9),2014年起有增加的趨勢(圖5),曾被兒保安置而入住媽媽之家的個案有七成是未成年,是成年者的兩倍多(表10),且部分未成年個案乃因原安置單位無法提供孕程照顧而轉介本會,有的個案甫結束安置離院自立,這些女孩往往更渴望在親密關係中得到撫慰及歸屬,在關係中的權能不足,使自己在不穩定的狀態中又因非預期懷孕而陷入更脆弱與危機的狀態中。而這些兒少保護案件往往也代表原生家庭不具照顧功能,家庭關係不佳,使得個案在面對出留養抉擇時更為艱辛,留養後可能仰賴社會局寄養系統提供照顧,子女能否順利返家計畫則成為另一個挑戰。
表9:個案是否曾被兒保安置
是否安置 |
人數 |
百分比 |
是 |
25 |
18% |
否 |
114 |
82% |
合計 |
139 |
100% |
圖5:曾被兒保安置個案入住統計(按入住年度)
表10:曾被兒保安置之個案與入住時年齡統計
年齡 |
人數 |
百分比 |
未滿20歲 |
17 |
68% |
20歲以上 |
8 |
32% |
合計 |
25 |
100% |
4. 個案與孩子生父之關係多為(前)男女朋友關係
實務常見非預期懷孕原因包括:交往中之男女朋友避孕失敗、未有避孕措施或事後感情變化、家內或家外性侵害、性交易或非穩定交往關係等。研究中的個案與孩子生父關係的統計如表11所列,雙方為(前)男女朋友佔多數(72%),其次則因性侵造成非預期懷孕(14%)。
表11:個案與孩子生父之關係
關係 |
人數 |
男女朋友 |
59(42%) |
前男女朋友 |
42(30%) |
(曾為)夫妻 |
3(2%) |
父不詳(非性侵) |
5(4%) |
性侵(含家內與家外) |
18(14%) |
婚外關係或其他 |
10(7%) |
不詳 |
2(1%) |
合計 |
139 |
5. 個案多數無撫養其他子女與未曾出養孩子
參照表12的資料,入住媽媽之家的個案高達94%為第一次入住,再次入住者以成年女性為主,且總計再次入住者的比例低於一成。媽媽之家的個案曾出養孩子的比例不到一成,有扶養其他子女者亦低於兩成(表13)。
表12:個案入住媽媽之家的次數
入住媽媽次數 |
成年 |
未成年 |
總計 |
1次 |
71 |
60 |
131(94%) |
2次 |
5 |
2 |
7(5%) |
3次 |
0 |
0 |
0 |
4次以上 |
1 |
0 |
1(1%) |
合計 |
139(100%) |
表13;個案曾出養孩子與扶養其他子女狀況
曾出養孩子 |
有無扶養其他子女 |
||
是 |
12(9%) |
有 |
23(17%) |
否 |
127(91%) |
無 |
116(83%) |
合計 |
139 |
合計 |
139 |
6. 知情個案懷孕者以父母及孩子的生父為多數
個案願意透露懷孕訊息的對象以父母及孩子生父居多(表14),僅17%的個案願意讓朋友知道,這些人都可能是個案的支持系統,社工員處遇過程中也需要邀請原生家庭父母及生父討論子女照顧計畫及核對個案離園時實際擁有的資源。對照本會「尋根重聚」服務成果初探之研究(2019),該研究中,回溯 10~20年前生父知情者比例為35%,而本研究中生父知情者有64%,個案願意透露懷孕消息或也意昧著近年社會價值對於未婚懷孕的接納度提高。
表14:知情個案懷孕者(複選)
知情懷孕者 |
人數 |
百分比 |
寶寶生父 |
89 |
64% |
配偶 |
1 |
1% |
寶寶生父之配偶 |
2 |
1% |
個案之父母 |
105 |
76% |
個案之手足 |
59 |
42% |
個案之子女 |
4 |
3% |
朋友 |
24 |
17% |
不詳 |
3 |
2% |
其他 |
19 |
14% |
二. 媽媽之家個案之子女基本樣貌
1. 媽媽之家個案之孩子多數健康,僅一成有早產或身體疾病者
媽媽之家個案之孩子出生時的健康狀態多數為良好,但仍有一成的孩子於出生時有身體疾病(表15)。按台灣醫學會對早產的界定是懷孕週數滿20週但未滿37週,其中出生體重低於2500公克為低體重,出生體重低於1500公克為極低體重,媽媽之家統計2011-2018年入住個案之孩子為早產兒有4位為低體重,1位為極低體重,身體疾病方面,孩子於出生時有心肺功能不全、軟喉症、唇顎裂、尿道下裂等身體疾病。
表15:媽媽之家孩子出生時健康狀況
健康狀況 |
人數 |
百分比 |
健康 |
122 |
89% |
有身體疾病 |
14 |
10% |
不詳 |
1 |
1% |
合計 |
137 |
100% |
2. 個案離園時,留養的比例略高於出養
媽媽之家之個案於離園時對於孩子出留養的狀況如圖6:有62位留養(45%)略多於出養59位(43%),且留養者之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以生母為主,佔40%,其次則需要安置系統協助,佔26%(表16),對照表15之資料,在139位個案中,有六成(89位)生父知情,但表16中僅有不到一成能有男方親友(3位)或共同照顧(2位)育兒。
圖6:離園時出留養決定
表16:離院時選擇留養者之孩子主要照顧者
照顧者 |
生母 |
安置 系統 |
女方 親友 |
男方 親友 |
共同 照顧 |
朋友 |
保母 |
醫院 |
不詳 |
人數 |
25 |
16 |
7 |
3 |
2 |
1 |
1 |
1 |
6 |
百分比 |
40% |
26% |
11% |
5% |
3% |
2% |
2% |
2% |
10% |
合計 |
62 |
三、媽媽之家生母出留養抉擇的圖像
雖媽媽之家個案剛離園時留養多於出養,然至2019年回顧,本會2011至2018年則是出養多於留養(表4):71位出養,43位由生母或親友照顧,有10位孩子由安置系統照顧,另有10位因失聯而狀況不詳。接下來,,進一步探討本研究135位[1] 孩子與生母出留養抉擇可能相關之因素:
([1]:本研究共139位個案,出留養抉擇統計不包含2位孩子已死亡與2位終止孕程者)
1. 未成年之生母出養機會較高
參照表17,不論個案成年與否,在各個年齡層中出養比例皆多於留養的比例,其中,20歲以下的個案有較高的比例選擇出養,推測未成年者在照顧孩子資源及能力上可能較低,或因生涯規劃而較偏向選擇出養孩子。另依多年實務觀察發現:當個案年齡於16歲以下者往往伴隨著創傷性經驗,而原生家庭支持不足及不穩定性關係亦為留養之不利因子;如涉及家內性侵、或婚外關係則往往亦為當事人帶來極大危機與壓力。
表17:媽媽之家個案與出留養狀況
年齡 |
出養 |
留養 |
不詳 |
總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16歲以下 |
20(57%) |
7(20%) |
2(6%) |
6(17%) |
35 |
17-19歲 |
15(58%) |
8(31%) |
2(8%) |
1(4%) |
26 |
20-29歲 |
19(46%) |
16(39%) |
4(10%) |
2(5%) |
41 |
30-39歲 |
16(53%) |
11(37%) |
2(7%) |
1(3%) |
30 |
40歲以上 |
1(33%) |
1(33%) |
0 |
1(33%) |
3 |
合計 |
71 |
53 |
11 |
135 |
2. 生母有身心議題時,多為出養決定,選擇留養則需要安置系統支持
生母健康良好者,在出留養選擇上,留養略多於出養(表18),前文中有關生母身心障礙狀況分析了解(表8),生母的身心狀況經常是多重困難,勢必影響其照顧能力,因此在孩子的出留養選擇有64%選擇出養,選擇留養者亦有13%需要安置系統協助。進一步比較生母健康與有身心議題者之留養狀況,生母健康良好者,能由自己或親友照顧的比例較有身心狀況者多三倍以上,相反地,生母有身心議題者,需要安置系統協助者也為健康者的三倍以上。
表18:生母有健康狀況之孩子出留養狀況
健康狀況 |
出養 |
留養 |
不詳 |
合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健康 |
35(43%) |
37(46%) |
3(4%) |
6(7%) |
81(100%) |
有身心狀況 |
36(64%) |
8(14%) |
7(13%) |
5(9%) |
56(100%) |
合計 |
71 |
53 |
11 |
135 |
3. 當孩子有健康問題多為出養
參考表19的資料,孩子出生時的健康狀況對於出留養有影響性,當有身體疾病時,僅有23%的母親會選擇留養,孩子健康狀況不佳產生的醫療照護負擔可能是影響生母難以留養的因素。
值得關注的是,健康的孩子亦有52%選擇出養,進一步分析比較這些健康孩子的生母年齡及身心健康狀況發現,這些被出養的孩子其生母有一半是未成年者,佔50%(表20);也有52%為有身心障礙狀況(表21),因此,即使健康的孩子仍會受到生母的年齡和健康狀況影響而被出養。
表19:孩子出生時健康狀況與出留養狀況
健康狀況 |
出養 |
留養 |
不詳 |
合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健康 |
64(52%) |
41(34%) |
9(7%) |
8(7%) |
122(100%) |
有身體疾病 |
7(54%) |
2(15%) |
1(8%) |
3(23%) |
13(100%) |
合計 |
71 |
43 |
11 |
10 |
135 |
表20:出養之健康孩子的生母成年/未成年統計
生母年齡 |
未成年 |
成年 |
總計 |
人數 |
32(50%) |
32(50%) |
64 |
表21:出養之健康孩子的生母健康狀況統計
生母健康 |
健康 |
有身心障礙 |
總計 |
人數 |
31(48%) |
33(52%) |
64 |
4. 非預期懷孕之媽媽若曾出養孩子或有扶養其他子女者,留養比例低
養育子女需要經濟及照顧資源,媽媽之家的個案本身即為資源較困難者,從統計資料中可以看出在資源不足的狀況下,非預期懷孕之媽媽不論是否曾出養孩子,當面臨抉擇時多為出養(表3),尤其曾出養孩子者,僅有不到二成的比例會選擇留養孩子(表22);而從扶養其他子女的狀況面向來看,不論是否扶養其他子女,出養比例都高於留養比例,但沒有扶養其他子女者選擇留養孩子為有扶養其他子女者兩倍(表23)。
表22:是否曾出養孩子與出留養狀況
曾出養子女 |
孩子目前狀況 |
||||
已出養 出養程序中 |
留養 |
不詳 |
合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是 |
10(83%) |
2(17%) |
0 |
0 |
12(100%) |
否 |
61(50%) |
41(33%) |
10(8%) |
11(9%) |
123(100%) |
合計 |
71 |
43 |
11 |
10 |
135 |
表23:是否扶養其他子女與出留養狀況
扶養 其他子女 |
孩子目前狀況 |
||||
已出養 出養程序中 |
留養 |
不詳 |
合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 |
||||
是 |
14/64% |
4/18% |
2/9% |
2/9% |
22 |
否 |
57/50% |
39/35% |
8/7% |
9/8% |
113 |
合計 |
71 |
43 |
10 |
11 |
135 |
5. 曾被兒保安置的個案較少選擇出養,惟其有較高比例需要安置系統協助留養
比較個案是否曾被安置與出留養狀況(表24),曾被安置者選擇留養與出養者比例相當,依社工實務經驗,選擇留養者多是家庭親友的關係疏遠,因此希望能留下孩子陪伴,值得關注的是,從目前的資料中可以看到曾被安置的個案較未曾被安置者更需要安置系統協助留養,達三倍以上,當個案資源不足時,社會安全網絡資源需提早介入,評估留養孩子過程中的支持是否足夠,以減少其成為脆弱家庭。
表24:個案是否曾被兒保安置與出留養狀況
曾被 安置 |
孩子目前狀況 |
||||
已出養 出養程序中 |
留養 |
不詳 |
總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是 |
8(38%) |
4(19%) |
4(19%) |
5(24%) |
21(100%) |
否 |
63(55%) |
39(34%) |
6(5%) |
6(5%) |
114(100% |
合計 |
71 |
43 |
10 |
11 |
135 |
6. 當非預期懷孕之原因為性侵,生母多選擇出養
性侵對於生母是重大身心創傷,在此狀況下,生母多會選擇出養孩子。本研究中共有18位生母因性侵(含家內)而非預期懷孕,其中有16位(89%)選擇出養(圖7)。
圖7:非預期懷孕為性侵者之孩子出留養狀況
7.照顧資源薄弱使生母留養不易
參照表25的資料,出養的孩子從離園時的59位增加至71位,離園時由安置機構照顧的16位孩子,後續也有4位選擇出養。而離院時尚未決定孩子出留養者,有11位選擇出養(圖8),離園時選擇留養者,有4位轉出養,但離園時選擇出養者,其中有2位轉為安置系統,1位改由男方親友留養,1位失聯不詳。目前留養孩子者主要照顧者仍是以生母為主,其中有10位需依賴安置系統照顧孩子(表26)。由此可知,生母在照顧孩子上的資源薄弱,家人親友很少能成為其支持系統,讓曾想試圖留養孩子的生母不得不選擇出養。
圖8:離院時尚未決定者之後續出留養狀況
表25:離院與目前的孩子出留養狀況表
|
孩子目前狀況 |
|
|||||
已出養 出養程序中 |
留養 |
不詳 |
尚未 決定 |
殁 |
總計 |
||
生母或 親友照顧 |
安置系統 |
||||||
離院時 |
59 |
46 |
16 |
0 |
16 |
0 |
137 |
目前 |
71 |
43 |
10 |
11 |
0 |
2 |
137 |
表27:目前留養者之孩子主要照顧者
照顧者 |
生母 |
安置 系統 |
女方 親友 |
男方 親友 |
生父 |
共同 照顧 |
朋友 |
保母 |
醫院 |
不詳 |
人數 |
24 |
10 |
6 |
4 |
1 |
1 |
1 |
2 |
1 |
3 |
合計 |
53 |
四、小結
1.入住媽媽之家的個案普遍存在艱難的生存議題,一旦懷孕後更是弱勢中的弱勢,影響她們決定能否留養的保護因子與脆弱因子如下:
脆弱因子 |
孩子或生母有身心或健康問題 生母曾被兒保安置 再次非預期懷孕 生母為未成年者 生母為單一照顧者 |
保護因子 |
生母無身心議題 生母無照顧其他子女 有正式/非正式支持系統 |
2. 留養艱辛,真的對孩子好嗎?
從決定生下孩子到後續孩子出留養的抉擇,每一個歷程與做決定都對媽媽之家的個案們都是重大艱難,在留養優先的服務價值下,我們努力透過長期的服務與資源提供,協助媽媽們能將孩子留下照顧,然而,此次研究中,我們看到不少媽媽們曾試圖留養,卻在生活及照顧壓力下,改變決定選擇出養,最終,有超過一半的孩子為出養安排。在實務經驗中也看到留養孩子的媽媽們在多重壓力下,難以確保照顧品質的困境,面對兒童最佳利益考量,當留養困難時,對於孩子的發展與權益如何平衡,仍是工作中難解的挑戰。
肆、後續服務發展與建議
回顧媽媽之家2011-2018年個案相關統計數據,讓媽媽之家個案的服務樣貎有更具體呈現,加以多年來實務工作經驗,初步可歸納未來在留養優先的工作價值下,我們可以再持續努力的行動;
一、提供非預期懷孕之個案積極支持服務逐步取代目前殘補式補助
「養一個孩子要用全村的力量」,不論是否為非預期懷孕,育兒本身就是需要社會上各項資源的幫助,而非母親或父母單獨面對的挑戰,因此,政府及民間提供非預期懷孕之女性應該逐步由支持性服務取代現階段殘補性質的補助。
回顧前文統計數據中可以看出非預期懷孕的孩子,除了出養之外,主要照顧者仍以母親為主,現階段殘補性的補助無法支持單親母親養育兒女,尤其已有扶養子女者更難以承擔再多留養一位子女的負擔,讓孩子留在親生家庭成長的優先原則成為母親長期的重擔,限縮孩子成長的資源,使貧窮的循環無法打破。從前文的統計數據中可以觀察到有不少媽媽在離院時曾嘗試留養孩子,但後續仍因經濟及照顧多重壓力而出養孩子或持續依賴安置系統照顧孩子。
以本會所在的新北市為例,盤點其支持非預期懷孕女性的福利服務來看,個案在照顧留養孩子的過程中,如果全職照顧孩子勢必仰賴政府經濟補助,而依現階段補助經濟的狀況,如有低收入戶補助(每人每月11920)、弱勢兒少生活扶助每月2000元及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每月能獲得的經濟補助金額粗估有16000元,僅略高於目前新北市109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500元;如果母親選擇將孩子托育投入就業市場,以目前新北市托育協會公告之托育費用每月至少需25000元,也是母親難以支應的經濟重擔,對於留養孩子的個案,不論其選擇自己或保母照顧孩子,維持日常生活基本財務常是捉襟見肘,難以維持生活品質。
本會在多年的服務經驗中看見不論個案對於自己的孩子出留養選擇為何,他們在離園後就得承擔生活的困境,因此運用公彩盈餘資源為個案提供經濟補助,然而有限的補助金額亦難支撐留養孩子的經濟支出,因此,如何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積極發展合適單親女性的就業環境,規劃支持性的托育政策,讓留養孩子的母親能有充足資源照顧孩子成長是值得深思規劃的服務方向。
二、延長媽媽之家的居住時間或由政府設立友善親子居住空間
媽媽之家的個案入住時間多以一個半月為主,而會入住安置於媽媽之家的個案即是有居住需求的個案,以雙北市目前的租屋行情,每月至少近萬元才能租賃較安全居住的房舍,未來媽媽之家或可在空間允許下讓個案延長產後居住的時間,或是政府單位可增加開辦友善居住空間,可以讓媽媽之家的個案有穩定適應育兒生活及安排未來經濟與就業,增加媽媽留養孩子的支持資源。
三、推動友善收出養文化,非預期懷孕宣導及服務可擴大至成年女性
現階段社會文化對於非預期懷孕之女性仍多所貶抑,對於其不論是出養或留養之決定都有所批判,透過倡議友善收出養的社會文化讓非預期懷孕之女性能更願意接納社會服務支持,並在考量孩子利益下能做出更合宜的決定,減少非預期懷孕女性獨自面對資源不足的窘境,也使孩子無法擁有充足的成長資源。
在前文的統計數據上也可發現現階段非預期懷孕者有不低的比例以成年女性為主,但目前有關非預期懷孕福利服務仍多聚焦在未成年少女的教育宣導,另外,在前文統計資料中也發現媽媽之家有四成個案為自行或親友求助,為了讓有服務需求的非預期懷孕女性及家庭能夠獲得必要協助,公部門與社福機構在量能可負擔的狀況下應增加對一般女性的教育宣導,或可結合婦產科科診所提供非預期懷孕相關福利資訊,讓有需求的母嬰能獲得安全照顧。
四、再次非預期懷孕之預防
從前文統計資料中,當再次非預期懷孕或已有扶養其他子女的狀況下,選擇出養的比例較留養比例為高,同時非預期懷孕的個案通常生活資源不足,當再次發生非預期懷孕的狀況不僅對其個人造成生存壓力,也對她現有的子女權益造成影響。本會於2017年底開辦「澄馨女性成長團體」,讓已離園之個案透過每月一次的成長團體,獲得喘息及心理支持的照顧,預防其孤單面對社會批判壓力的眼光與照顧壓力而成為脆弱家庭,在團體聚會時,曾邀請婦產科醫師協助成員了解如何有效安全的避孕及女性健康照護知識,對於如何減少個案再次非預期懷孕是未來值得工作的目標。
五、育兒喘息服務與親職能力的培養
看見自己的孩子成長的育兒滿足感是支持留養媽媽的動力來源,(周旻靜,2018),適時的喘息放鬆的托育服務,以及協助他們回應孩子教養問題的資源讓他們能延續照顧孩子的能量。在本會澄馨團體中,經常可聽到成員提及全職照顧孩子的壓力與教養難題,是故,團體提供的托育服務讓成員暫時放下育兒壓力並照顧自己的身心,交流學習孩子照顧教養之道,同時藉由團體活動能及早發現有需要介入服務的個案,預防家庭危機。
六、運用網路科技推廣媽媽之家與友善收養服務
前述文獻整理與服務經驗中可以發現網路世代習慣以網路通訊為主要訊息接收的管道,目前在媽媽之家個案服務中也會運用Line與案主保持聯絡維繫關係,也透過定期發刊【澄馨報報】予參與團體服務的媽媽們,讓離園後的媽媽減少孤立感,未來可以再結合網路科技宣導媽媽之家服務以及滿足案主服務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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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芬(2018),未成年懷孕議題概論,未成年懷孕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勵馨基金會。
林淑芬((1986),未婚媽媽問題之研究—以台北市天主教福利會未婚媽媽之家為例,東海大學碩士論文。
任麗華(2003),未成年未婚媽媽問題與福利服務之探討,社區發展季刊,101,頁135-147。
邱淑美(2011),未婚媽媽產後留養的親職教養歷程之研究,朝陽科技大學碩士論文。
周旻靜(2018),單親成年前期女性非預期懷孕女性留養歷程之研究,朝陽科技大學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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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8),未成年懷孕服務資源手冊,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48&pid=3284,檢索日期2020年2月4日。
審計部(2019),政府為維護母嬰健康,推動試辦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計畫,惟收案未達預定目標,跨體系合作轉介機制亦待強化,經審計部促請改善,已調增收案誘因及建立合作機制,以提升計畫推動成效。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5664,c197.php?Lang=zh-tw,檢索日期2020年2月4日。
第 2 頁 |
天主教福利會媽媽之家2011-2018服務成果與未來-研究報告.pdf |